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
发布日期:2024-08-29
为保证教学、科研以及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,为确保实验者和国家财产的安全,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:
1. 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纪律教育,实验技术人员要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,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科学态度,做到安全实验。
2. 节约用水,及时关好水闸及水龙头。
3. 安全用电,节约用电,实验室任何人不能违章用电,实验完毕及时关闭电源。
4. 实验室要注意防火、防暴、防毒。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。
5. 烤箱需规范使用,休息时间一律不得使用烤箱。
6. 加强防盗工作,不擅自带同学进实验室,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。最后一个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,需检查实验室的各种水、电、门窗的安全,并按规定处理后方可离开。
7. 实验室、办公室均应人走灯灭,防止“长明灯”。紫外线消毒无菌室不应超过半小时。
8. 禁止使用电炉烧水、烧饭。
9. 夏天使用空调,应注意关闭门窗,提高制冷效率,无工作需要不开空调。
10. 走廊、楼梯、消防通道等处保持整洁、畅通,严禁堆放杂物。